产品名称:华信•骏丰信托理财系列
资金运作: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贷款、其他债权等单一或组合方式运用于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好成长性、收益稳定的企业或项目;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资金信托及银行存款等金融产品。
保障措施:对于以股权投资方式运用的,受托人通过信托持股方式实现对被投资人的监督,有效实施项目管理;对于以权益投资方式运用的,受托人选取优质、易于变现且具备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权益投资,对权益进行专项管理,监督权益的实现与增值;对于以贷款方式运用的,受托人选取信誉良好、具备还款能力的主体作为借款人,并可根据项目情况有权选择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担保等;对于以投资金融产品等方式运用的,受托人选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并充分评估相关投资的可行性。
认购起点和预期收益:最低认购起点为1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预期收益7.8%,二年期预期收益8.5%。
兑付情况:截止目前该产品到期资金信托计划全部达到或超过发行时设定的预期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