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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斥董洁不是合格母亲 名誉案后打离婚案

A-A+2013年11月22日11:34环球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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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去年以“董洁工作室”的名义,发出一篇声明稿抨击潘粤明嗜赌成性。于是,潘粤明以名誉受损为由,向董洁的经纪人任佳莺提告,然而这桩官司还没打完,离婚案接踵而至。11月20日,有报道称北京市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董洁起诉潘粤明离婚一案。但法官通过拨打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一直无法向潘粤明有效送达起诉书和开庭传票。

  为此,记者联系上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核实情况,对方称从未接收过任何相关消息,其经纪人还透露,之所以此前没有起诉董洁,是想先等名誉案结束,再打离婚官司,届时潘粤明会尽全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董洁起诉离婚 但法院联系不上潘粤明

  11月21日,朝阳法院通报,董洁诉潘粤明离婚一案已被正式受理。董洁在诉讼中称,其与潘粤明于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等矛盾无法调和,致感情破裂,于2012年分居至今。为了利于孩子成长,董洁请求法院判令孩子由其抚养,潘粤明支付抚养费。

  但该案受理后,法官多次联系潘粤明,均联系不上。之后,法院分别向潘粤明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登记在其与董洁名下的居住地址邮寄了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但均被退回。

  潘粤明方回应: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会极力争取抚养权

  然而,潘粤明经纪人陈小姐却接受采访时回应道,他们并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潘粤明微博上就有我的电话,法院联系不上艺人,但肯定能联系到我。”陈小姐表示:“我们又不是离婚中的过错方,之所以没有起诉董洁,是因为名誉案还没打完,董洁现在把事情都推在经纪人身上,我们想搞清楚到底是谁犯错再打离婚官司,这样能多收集一些证据。”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按法律规定,五岁以下多判给母亲。为此,陈小姐透露:“就现在的新闻来看,我认为董洁不是个合格的母亲 ,母亲的道德品质直接会影响到孩子,王大治也曾在新闻里表种种表态对不起董洁家人,网络上也曝光了他们激吻的照片,我们希望孩子在善良的环境中成长,所以会尽最大努力争取抚养权。”

  关于财产问题,陈小姐表示,“他们没有任何财产纠纷,他们结婚住的房子,是潘粤明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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