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10月22日电 22日,保定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26岁的陈某某本是一名塔吊司机,凭着这项技能,每月能挣7000多元钱。陈某某的妻子在家中经营一个小卖部,家里有个不到1岁的儿子,家境也算小康。然而陈某某却不满足原本于平淡幸福的生活,总想着寻求些刺激。
为寻刺激,陈某某把目标锁定在偏僻路段过往的单身女青年身上。这些女青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独行、挎包、警惕性较差。2014年6月11日晚,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在阜平西站高速引线胡子沟口路段成功实施了第一次飞车抢夺,抢得现金1000元,手机一部。抢夺成功的刺激感使得陈某某开始了接二连三的抢夺。直到最后一次,陈某某拿着抢夺的手机到某手机店换手机壳遭遇失主,终被警方抓获。到案后,陈某某对5次飞车抢夺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某被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夺罪依法批准逮捕。现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办。(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