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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速开车扔东西 一个易拉罐赔偿3500元

A-A+2015年1月16日11:32保定晚报评论

男子高速开车扔东西 一个易拉罐赔偿3500元男子高速开车扔东西 一个易拉罐赔偿3500元

  1月13日,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调解了一起因乱扔杂物引起的纠纷。

  1月13日上午8点40分,高速交警徐水大队民警沿京昆高速公路北京方向巡逻到127公里附近,发现前方两辆小轿车没设任何警示标志,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上。轿车旁边,两名男子在大声争吵,不停地推推搡搡。

  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立即在两辆小轿车后方采取预警措施,上前了解情况。民警还没来得及询问,自称肖某的司机就向民警诉起苦来:自己在正常行驶时,被后面的轿车追上,被逼停在应急车道上,对方无缘无故地要求自己赔钱。

  司机何某非常气愤地告诉民警:自己追上肖某要求赔钱,是因为肖某扔出的易拉罐砸坏了自己车的前挡风玻璃。因为急着赶路,自己又上了保险,本想追上肖某,让肖某赔个不是,改了开车时乱扔东西的陋习。却没想到,肖某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认为自己是想讹诈。双方因此吵了起来,差点儿动了手。

  民警来到何某的车上,查看了行车记录仪录下的证据。经民警劝说,何某和肖某同意现场调解。经过协商,肖某向何某赔偿了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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