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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区落户条件放宽 惠及四类人群

A-A+2015年1月26日10:20燕赵晚报 评论

  昨日记者从保定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策对落户保定市区的条件适度放宽,四类人群可能从中受益。

  据介绍,保定市计划未来5年新增城镇人口1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左右。新的户籍制度带来的变化包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其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均可以申请办理市区常住户口;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其他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市区常住户口。其中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在保定市区申请办理落户。大学毕业生在落户市区时,无需再提交就业证明;具有保定市区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亲属投靠落户。取消子女投靠需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限制。

  保定市公安局户籍管理人士表示,此次该市户籍制度改革,变化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四点,即:全面放开了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条件;合理确定了保定市区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了投靠类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开了人才落户。(记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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