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侯智勇
近日,犯罪嫌疑人齐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齐某某住在高阳县城,靠开电动三轮车拉脚度日,平时总喜欢喝上几两酒。4月16日晚上9点多,齐某某在一个路边小吃摊刚喝下4两“二锅头”,就有一个男子坐上了齐某某的电动三轮车,让齐某某送他出县城。
齐某某骑车带着男子走了一段路,问男子到底要去哪儿?男子含糊不清地说:去保定市区。齐某某一听,连忙对男子说:保定市区离这里有30多公里,自己的三轮车没法去那么远的地方。
齐某某话还没说完,就遭到对方一连串辱骂。齐某某一气之下,骑着电动三轮车来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借着酒劲将男子从三轮车上拽了下来,一脚踹倒在地,从车上拿下一把U型锁,猛击男子的头部,致使男子当场死亡。齐某某见状不妙,慌忙逃离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经警方核实,死者叫苏某,当晚也饮酒过多。苏某平时也喜欢喝上两口,一天几乎要喝一斤多酒,在醉酒状态下才对齐某某提出了荒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