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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民买菜遇“八两秤” 三斤豆角少六两

A-A+2015年6月6日09:02保定晚报评论

  记者 赵玥

  本报讯 市民阮先生昨日致电晚报热线称,自己在莲池区隆兴路菜市场买菜遭遇“八两秤”,3斤豆角竟然被“黑”六两。对此,辖区市场中心市场科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尽量到固定摊位、大型市场购物,避免遭遇“黑心秤”。

  市民反映:

  买菜被“宰”两次

  市民阮先生于上周末傍晚到莲池区隆兴路菜市场购物,先后在两个摊位购买了豆角和土豆。离开菜摊没几步,他用便携秤复重,发现“3斤”豆角竟然少6两,“3斤”土豆仅重2斤半。

  阮先生返回豆角摊前理论,老板当即表示因“买卖不好做”而用了“8两秤”,称可退全款,让他不要声张。“损失菜钱事小,诚信经营事大。我不白拿豆角,别再坑其他人就行。”最终,摊主退给阮先生一块钱。

  阮先生又向土豆摊主“讨说法”时并没有预想中顺利。“开始他一口咬定3斤足秤,甚至借用旁边摊位的台秤证明自己‘清白’。”双方争执不下,阮先生准备举报摊主缺斤短两,对方一改先前的强硬态度,赶紧给他补足了分量。

  市场中心提醒:

  尽量到固定市场购物

  记者查询《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蔬菜、水果或不高于6元/千克的食品,称重范围为1千克时,误差不得高于40克。

  随后,记者针对阮先生反映的问题致电主管隆兴路市场的区市场中心市场科,周姓工作人员表示,市场巡查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后,将对商贩的不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同时,倡导商贩诚信经营,提醒市民尽量到固定、大型市场购物,并及时用公平秤复称。

  阮先生则建议,常到市场买菜的市民可准备一个便携电子秤,避免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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