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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启动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

A-A+2015年6月29日10:42保定晚报评论

  翻开手机,垃圾短信层出不穷;打开电视,明星代言产品“效果诱人”……日后,如此闹心的广告将得到约束和遏制。6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新《广告法》宣传月活动,新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违法广告,除依法予以罚款外,还将纳入信用“黑名单”,予以曝光。

  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新《广告法》明确,无论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或是设计师、代言人,只要和虚假广告沾边,就要承担责任。同时规定,违法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将处以最高200万元罚款。此外,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广告发布登记证的处罚,还将纳入信用档案,予以“曝光”。

  启动仪式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发布消费警示。指出近期违法广告主要表现为:违规在大众传播媒介以公众为对象发布处方药品广告、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等4种形式。同时公布了近百个违法广告名称,提醒消费者对于违法广告中涉及的产品,谨慎购买,避免上当受骗。记者 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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