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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帮忙修车毁灭证据 乘车人犯罪被刑拘

A-A+2015年8月2日09:00河北新闻网 评论

  河北新闻网讯(王德强、杨泽雨)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非但不劝说肇事司机投案自首,反而连夜联系汽修厂,帮助肇事司机维修车辆。7月28日,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王某涉嫌交通肇事逃匿过程中,发现乘车人杨某有帮助毁灭证据嫌疑,依法对其进行立案监督。

  经查,6月30日20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沿清苑区保衡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张登屯附近时,与行人张某相撞,王某驾车逃匿,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乘车人杨某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仍然帮忙联系定州某汽修厂,与王某连夜将肇事车辆交付给该汽修厂处理,更换了受损的挡风玻璃、前大灯等,杨某支付了相关维修费用。

  经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排查相关线索,最终锁定肇事司机王某。清苑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肇事后逃匿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对其批准逮捕。乘车人杨某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仍然帮助肇事者联系维修,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悉,杨某已于7月29日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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