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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现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征粮通知书

A-A+2015年8月12日10:43河北新闻网 评论

  河北新闻网讯 8月10日,一张珍贵的抗日战争时期宏毅抗日县政府征粮通知书现身保定,不但见证着抗日战争时期我党领导的边区抗日政府的征粮制度,更让人们回忆起用抗战英烈杨宏明、孙毅民名字命名的弘毅县这段历史。

  据收藏单位保定市诚义房地契收藏馆负责人介绍,此件宏毅县抗日政府征粮通知书是该馆筹备中的民族之光纪念馆最近征集的一批史料中所发现,该通知书长17.5厘米,宽10.5厘米,宣纸质地,因时间久远有部分破损,由右到左繁体字竖写格式,从上到下主要内容为:“征粮通知书,民国三十四年度麦季,宏毅抗日县政府征粮通知书,查第二区()村花户胡景贤负担地十八亩二分每亩负担地应完纳本季麦粮斤两,共应完纳麦季公粮九十一斤,价提通知后限五日内交纳完竣,特此通知。麦十八斤,县长常明,中华民国三十四(1945)年五月六日。”该通知书盖有红色宏毅县政府印章。

  抗战时期的宏毅县是于1942年10月冀南行政公署由临清县、企之县、清河县各一部分析置宏毅县,以纪念牺牲的冀南军区司令员杨宏明和政治部主任孙毅民。到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冀南行署才决定将该县撤销,恢复原县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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