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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保定停办《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

A-A+2015年9月1日11:20保定晚报评论

保定市居民身份证可当《老年优待证》保定市居民身份证可当《老年优待证》

  8月31日,我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停止办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的通告》,根据省老龄办通知,自9月1日起我市停止办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证》。60周岁以上的老年朋友凭居民身份证、退休证、护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就可享受《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保定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所规定的优待内容。

  本报记者 贾博钧 侯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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