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案件审理前传阅制度。为提高审理质量,落实集体审理制度,该局实行案件审理传阅制,各位委员按各自分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签署个人审理意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大家意见再提出上会或退回重新补充或组织外审意见,报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批准。通过传阅纠正有问题案件1起,环节3处。二是坚持案件外审制度。结合内审,延伸外审,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提出重大疑点问题的,由审议人员对疑点问题进行复查、核实或重新调查取证,保证证据确凿有力;由监察人员审查稽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从源头控制腐败。三是坚持在征管系统依程序审理案件制度。严格在征管系统中落实重大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逐级审核,层层把关,通过对案件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审核,为重大案件审理质量提升上双保险。今年以来,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起,查补税款145万元,罚款28万元,均未出现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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