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12月23日,记者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奥赛等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只保留“烈士子女”等5类加分项目。教育部要求,各省市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使用范围。
据了解,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实行高考加分政策,分为鼓励性加分及扶持性加分两大类。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而扶持性加分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
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加分政策做了“减法”,取消6类鼓励类加分项目。包括:在高中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高中阶段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高中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此次改革虽对鼓励性加分进行了调整,但扶持性加分仍有所保留和完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015年高考保留以下考生高考加分资格: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据悉,2015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上述6项鼓励类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而对于2015年前获得相关项目证书、证明的高中在校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以上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