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代原医保卡全部职能 逐步实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劳动就业“一卡通”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晓丹,通讯员薛洁)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市职工医保中心制定社保卡发放方案,并按照方案将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社保卡发放工作。
社保卡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全国统一规划制作,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我市首先应用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将来可以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劳动就业领域全面应用,实现“一卡通”,极大地方便群众。
据了解,社保卡首先发放人群为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城镇居民医保暂不发放,发放时间等待通知。职工医疗保险社保卡预计在7月20日开始首批发放。由于社保卡发放量大、涉及面广,预计发放持续一年左右的时间。
对于用人单位职工,市医保中心将会通知用人单位领取,领取地点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大街)。咨询电话:2035813。对于无工作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后纳入社会化管理人员、破产改制企业安置人员),市医保中心将会分批以手机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参保人领取,预计发卡将持续较长时间。发放地点为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东大街与竹林寺路交口处)。咨询电话为2033895,2037658。
参保人领取社保卡时必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医保卡(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首次发放免费。因社保卡丢失、损坏需补办的,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工本费30元/卡。补卡地点为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
社保卡可替代原医保卡全部功能,初次使用时必须修改密码,密码修改后社保卡立即启用生效,原医保卡和医保证停用作废。社保卡初始密码为123456,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到市本级任一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进行修改。如果忘记修改后的密码,需持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重置社保卡密码;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和出院结算手续时,应出具社保卡,并在住院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时使用。参保人在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社保卡使用方法与原医保卡相同;如社保卡在就医购药不能使用时,请持社保卡、身份证(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大厅9号窗口进行处理。咨询电话:2037996。
市医保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现您的医保卡突然不能使用的情况,请您立即联系所在单位领取社保卡并启用。如果急于住院,请在住院后三天内使用社保卡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如果需出院,请在领取社保卡后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当社保卡发到用人单位时,医保中心以社保卡信息为基准同步进行医保数据更新,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不一致,那么医保卡就不能再使用,需要启用社保卡;如果参保人医保卡基本信息与社保卡一致,那么医保卡就能继续使用,参保人可自行选择何时启用社保卡;在社保卡发放基本到位后,市医保中心会提前向社会公布医保卡停用的时间节点,统一向社保卡切换;如果出现有的参保人还没领到社保卡,医保卡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原则上不再换发医保卡。已经领到社保卡的,请马上启用社保卡。未领到社保卡的,请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还须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社保卡东大街发放点(地址和电话同上)直接领取和启用社保卡。特殊情况下如参保人尚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则需90个工作日才能领取社保卡,也可办理加急业务5个工作日领取。参保人不愿办理加急业务或急需就医购药的,可到医保中心大厅9号窗口补办医保卡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