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晓丹,通讯员王瑞森)近日,滦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涉案金额3万余元。
2014年12月22日6时许,滦平县滦平镇商业街高某报警称: 21日20时许,自己将雪佛兰轿车停放在滦平镇王家沟村东来顺饭店对面,22日凌晨发现轿车被砸坏。
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出警。经调查,21日20时许,高某将自己的雪佛兰轿车停放在东来顺饭店对面,2014年12月22日凌晨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轿车的挡风玻璃、车身、大灯等部位被砸坏。后经滦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砸坏的轿车损失达31036元。侦查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了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形迹可疑,曾在案发时间段多次往返于案发现场,并且遮挡号牌。后经进一步侦查,得知该车车主名叫赵某(男,22岁,滦平县火斗山乡孙营村人),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今年5月29日17时许,侦查员获取可靠线索,赵某正驾车在05鑫港小区内。侦查员迅速出击,将其传唤至刑侦大队进行审讯。经审讯,赵某如实供述因其朋友贺某与高某结怨,贺某于案发当日伙同梁某、赵某3人,驾驶赵某的车到王家沟东来顺饭店附近,用事先准备好的镐把、棒球棒将高某车的挡风玻璃、车身、大灯等部位砸坏,后3人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贺某、梁某正在全力抓捕中,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