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各项规定,狠抓环境执法监管,“铁腕”治污。
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去年10月份以来,我市全面开展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的专项清理整改专项行动,对全市查出的168个未批先建建设项目,逐一进行处罚、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办整改。
督促企业建立环保自律体系。全市开展了建立环保自律体系专项行动,要求排污企业都要成立环保机构、制定完善环保自律监督规章制度、设立环保台账等相关硬性要求。目前,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已基本完成自律体系建设,每个排污节点都已落实到人。
监管与服务并重。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组织环保专家驻企蹲点服务,连续多天“一对一”把脉问诊,共同研究解决对策,确保企业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同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将企业整改方案和措施由地方环保部门监管向地方县区政府监管转变,把各县区政府变成第一责任人。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市成立了5个督导组、6个暗访组就全市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87万人次,检查企业5486家,查处违法企业493家,对66家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对6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710余万元,在新闻媒体上通报了全市8起典型违法案件,侦办刑事案件30起,办理行政案件27起,行政处罚31人,抓捕犯罪嫌疑人30人。并依照新《环保法》,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对滦平德龙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4次《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共罚款408.24万元。(记者乔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