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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补发十四个月工伤职工待遇调整金

A-A+2014年3月27日10:24和合承德网评论

  拿到了2800元补发的伤残津贴,二级伤残工人郭师傅说,“听说要给我们涨钱,没想到是真的,太高兴了!”

  3月26日,记者在我市社保局获悉,我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的待遇调整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共计补发工伤职工14个月(2013年1月——2014年2月)的待遇调整金1914944.27元。

  此次共为全市2408名伤残职工调整伤残津贴1856674.62元。其中为1418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68960.61元,补发764071.03元,目前每月需伤残津贴957414.46元;为169名享受护理费的工伤职工调整护理费17371.78元,补发226133.24元,目前每月需护理费203795.89元;为821名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31040元,补发924740元,目前每月需供养亲属抚恤金695464.27元。

  据了解,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进行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10、200、190、18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协调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生活护理费分别按2012年度承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9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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