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全面开展渗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查清全市渗坑的底数和排污源,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渗坑整治行动排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8月底前完成。
据了解,本次整治的渗坑为: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
整治工作将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排查,逐个监测,摸清渗坑水质及纳污底数。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出的渗坑按照不同类别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对2013年渗坑整治情况要进行后督察,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遗漏的,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并追究责任。同时,我市还将建立渗坑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