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8月17日讯 因在避暑山庄景区内钓金鱼,被阻止后不服逞凶伤人。近日,双桥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詹某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7 日,家住避暑山庄景区附近的詹某听朋友说避暑山庄的湖区中有大鱼,遂不顾景区内禁止钓鱼的规定就去了山庄的水心榭钓鱼。山庄经济护卫队人员李某在巡逻时发现了正在钓鱼的詹某,于是对詹某进行劝阻,可詹某对李某的劝阻不服,两人在言语中发生冲突,李某不愿与詹某冲突,返回了护卫队院内。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詹某追至避暑山庄经济护卫队院内,并将李某打致轻伤。
之后山庄经济护卫队迅速报警,詹某被随即接到报警赶来的公安干警当场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