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承德>社会新闻>正文

承德市所有“冀O”民用号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A-A+2013年9月24日08:11承德新闻网评论

  承德新闻网9月24日讯 按照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克服‘四风’十件实事”的统一安排,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取消“冀○”号牌工作的通知》及市纪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取消“冀○”专段民用号牌的通知》要求,我省全面开展取消所有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制式警车、外籍车辆号牌除外),按照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冀○”专段民用号牌全部更换为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不得再单独设置专段号牌。现将我市取消 “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市所有部门和单位使用的“冀○”专段民用号牌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到车管部门更换车牌除外)。

  二、按时间节点完成换牌工作。自9月20日至9月30日,我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收回“冀○”号牌和车辆行驶证,对不能及时换发普通民用或警用号牌的车辆核发临时号牌。9月20日至10月31日,由车辆所属单位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业务,换发普通民用号牌。对申请换发警用号牌的,要按照警用车辆标准对车辆进行外观喷涂,相关手续齐备后换发警用号牌。

  三、加强监督检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纠风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开展路面集中查缴工作,对继续使用“冀○”号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凡违法车辆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市纠风办举报电话:2050977,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373034,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取消“冀○”专段民用号牌工作进行监督。

  2013年9月22日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