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根据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我市工商局从10月15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1个月的煤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市工商局对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单位,对辖区内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场所户数摸排清楚,将经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地、经营品种,逐一列表造册,形成台账。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煤炭经销无照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内无照经营取缔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煤炭法》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依法查处煤炭经营企业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违法行为。 认真组织煤炭质量抽检,一类重点控制区域的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兴隆县每县抽检30个批次,二类重点控制区域的其他县区各抽检15个批次。对经检验煤质不达标的,依据《产品质量法》严厉查处,禁止销售,没收产品并处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