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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旅游景点设明码标价公示牌未成年人半票

A-A+2013年12月21日11:40中国经济网-河北频道评论

  中国经济网承德9月17日讯(记者孙占军)日前,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从9月10日起,承德市各景点将在售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景点负责人及景点明码标价公示牌,并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实行半票,7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票。

  近日,河北省物价局制定了《河北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自9月10日起,省内对游人开放的经营性游览参观景点,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收费标准进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内容包括景点名称、门票价格及批准机关和文号、游览项目内容和方式、优惠票的优惠对象和幅度、法定的免票对象等,由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除门票外,景点内的零售商品店、摊点应明码标价,景区内需另收费的服务,如导游、缆车、代步电瓶车、游船等费用应当单独标示,单独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公示内容必须注明监制单位和12358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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