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省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春运将至,在外务工、求学人员陆续返乡,人员流动性增大,疫情防控面临巨大压力。在此期间,仍有部分人员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QQ群等渠道以拼车的形式擅自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由于其流动性大、隐蔽性强,防控措施和安全保障不到位,存在较大疫情传播风险和安全隐患,且给流行病学调查造成很大困难。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廊坊市公安局、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如下:

  一、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时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选择自驾或乘坐合法正规客运车辆,自觉配合客运服务人员履行疫情防控要求。拒乘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

  二、责令微信、QQ拼车群群主或发布拼车信息的网站,立即解散拼车群,关闭拼车信息发布功能。对公告发布后仍置若罔闻、拒不执行的,将予以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郑重警告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要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凡顶风作案、继续营运、扰乱市场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整治。凡因非法营运被查处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对个人非法运营行为一次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单位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一次奖励人民币2000元。

  非法营运线索举报电话:

  廊坊市公安局:0316-110、2333123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0316-2332301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6-2339541

  2021年1月29日

  来源:廊坊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