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举报,有部分域外民办高中在廊坊市域内违规招生,并煽动蛊惑考生及家长,承诺“不用转学籍,可先入校就读,一段时间后,组织家长到市教育局,集体要求转出学籍”。为此,廊坊市教育局警示如下:

  1。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号)和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域外民办高中在我市招生,由廊坊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取。域外民办高中未按廊坊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的,视为无效,无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域外民办高中不得招收已被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

  2。考生及家长凡选择不报志愿、不带学籍,私自签订协议,被域外民办高中违规录取的,廊坊市教育局不予调档。由此造成的无学可上、无法注册高中学籍等问题及后果,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3。域外民办高中须严格按照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凡在我市违规招生,一经发现,查证属实,取消其今年及以后在我市招生资格,并上报河北省教育厅,通报其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欢迎各位考生及家长监督举报,举报电话:2920105。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来源:廊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