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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在户主家居住4天 屋内物品全部变卖

A-A+2014年9月3日11:07沧州晚报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胡祝源李凯记者孙亮)趁房主不在家,男子苗某溜进去想“顺”些东西拿去卖钱,两次踩点后,他发现这间房子无人居住。居无定所的苗某没把自己当外人,竟然在这里安了家,还把屋里的一些东西卖了。8月30日晚,房主王先生接到邻居电话后赶回家,发现异常后马上报了警。当民警冲进屋后,苗某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呢!

  8月30日,市民王先生忽然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老王,你回来了,看你家里点着灯呢!”“没有啊,我一直在市里住呢!”原来,王先生在新华区赵官屯村有几间闲置的平房,因为平时他和家人在市区居住,就委托村里邻居帮忙照看着。“你回来看看吧,刚才有亮光,现在又黑了!”听邻居这么一说,王先生赶紧赶了回去。

  走到自家的房前,大门上着锁,里面并没有什么动静。他又看了看窗户,忽然一个黑影闪了一下,把他吓了一跳。他没敢出声,马上躲到远处拨打了“110”。巡警一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进入屋内,发现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男子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屋里一片狼藉,旧家电、沙发都被拆开。

  民警立即叫醒了男子,原来,这个男子姓苗,吉林人,目前在沧州没有固定职业。8月26日,他翻窗进了王先生家。发现屋内没有多少家具,床上也没有被褥,觉得这几间屋子应该好久没人来过了。当晚,苗某又来踩点,确定这里无人居住后,便住了下来。接下来的4天里,苗某就把这几间屋子当成了自己的家。他发现屋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就把一个旧DVD拆开,把里面的铜线拆下,又找到几盘电线,一并卖给了废品收购站。他白天出去,晚上回来,窗户成了进出的通道。

  目前,犯罪嫌疑人苗某已被移交小赵庄刑警队,作进一步处理。民警提醒,夏季正是盗窃案件高发时期,外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若长期不在家,外出前最好委托邻居或小区保安留意自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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