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青县村民史某为了买宝马车竟然用假房产证去诈骗银行,得逞数月后“人车蒸发”,事后银行向警方报案。11月26日,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
今年2月份,青县新兴镇村民史某在沧州某银行用假房产证办理一笔金额51万元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史某在4月至7月期间共还款4万多元,欠款逾期后,前往新疆变换手机号和住址,使银行工作人员无法找到。11月5日,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截至银行报案时,犯罪嫌疑人史某共欠款471535.15元。
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锁定了史某的藏匿处。于11月19日在沧州某饭店内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归案。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史某如实供述了其为了还高利贷,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通过伪造房产证的方式,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汽车贷款业务,并将购买的宝马车用于抵押借高利贷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批准逮捕。(记者冬子 通讯员张建 岳松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