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6日,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将嫌疑人史某抓获归案。
11月5日,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某银行报案:今年2月,青县新兴镇村民史某在银行用假房产证办理一笔金额51万元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还款期限为36个月。史某在今年4月至7月期间共还款4万余元。欠款逾期后,史某变换手机号和住址,使银行工作人员无法找到。截至银行报案时,史某还欠款471535.15元。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锁定了史某的藏匿处,并于11月19日在沧州某饭店内将嫌疑人史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史某供述,他为还高利贷,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房产证的方式,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汽车贷款业务,并将购买的宝马车用于抵押借高利贷。
目前,嫌疑人史某已被批准逮捕。孙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