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幸亏到公安局问了问,否则养老的钱就血本无归了。”抱着自己一生的积蓄19万元现金,68岁的王先生庆幸不已。
原来,11月30日中午,王先生接到一份来自北京的传真,文题打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上面写明,王先生开立的中国交通银行非法账户涉及不法黑金洗钱案,人民检察院行政执行处已下达刑事拘捕令。上面印有王先生的照片,还有专管此案的检察官、刑侦支队长的名字,盖有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章。接到文件的同时,对方也打来了电话,催促他尽快把家里所有的存款都寄到他们指定的账户上,并且越多越好,以澄清他与此案没有关系,并且再三嘱咐他不要与别人说这事,否则后果自负。
王先生再三解释,他就是一个退休老人,从来不干任何违法的事,可对方说只有把他的钱寄出去才能证明他的清白,如果不是他作的案,可以把钱再给退回来。急得老人跑到女儿家想借5万元寄出去,可是女儿问他借钱有什么用,老人也不敢说,女儿当时也没有借给他。情急之下,王先生回到家就把他一生的积蓄19万元存款从银行提了出来,准备到对方指定的银行去汇款。可是到了银行门口,他又犹豫了,由于这家银行离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不远,他就提着钱到了新华分局。想请民警给分析分析。
经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的值班人员详细分析审阅这份传真,确定这是一起伪造涉案诈骗行为。随后,工作人员与王先生的女儿取得联系,把老人接回了家。陈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