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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积极开展“三大”活动 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A-A+2014年12月10日10:54沧州日报评论

  昨天(9日),在收听收看了全省2014年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沧州市立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会议精神,开展好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行部署。副市长张清出席会议。

  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894起,死亡3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942.2万元。与去年同比,除死亡人数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均有所上升。此外,市政府挂牌督办了24家重大火灾隐患和18处区域消防安全“乱点”,目前,还有16家重大火灾隐患和5处区域“乱点”未整改完毕。

  张清要求,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采取严厉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按照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应急救援准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同时,加强督导,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凡对消防工作不落实的,一律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记者李其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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