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沧州>民生>正文

沧州一租户换了锁房主不知情550元押金被扣

A-A+2014年12月15日14:27沧州晚报评论

  本报讯(见习记者田真)前一段时间,在运河区阳光国际小区租房的小胡未经房主同意更换了门锁。房租到期时,房主以小胡私自换锁为由,拒绝归还当初交的租房押金。小胡感觉有点冤,因为换锁是因为锁坏了;房主也觉得很气愤,她认为小胡这样的做法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提起换锁的事,小胡有些无奈。她告诉记者,在租房期间,她租的那间屋子的门锁坏了,她觉得很不安全,就直接找了锁匠换了新锁。“我当时只想着早点换了锁,觉得找房主太麻烦,自己也没太在意这件事情。”小胡承认,她当时确实也没跟房主说明此事,事后也就把这事儿抛到了脑后。后来房主发现锁被换了,她认为没有被提前告知,租房者就擅自换了门锁,没有尊重她的知情权,所以根本不接受小胡所说的是锁坏了的理由,要求小胡还原以前的锁,否则就不给退租房押金。小胡再三表示可以把新锁的三把钥匙全留给房主,可是房主还是不同意。最后双方就陷入僵局,只得报了警。经过民警的协调,房主最终退回了550元的租房押金,收下了新锁的三把钥匙。

  昨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的张建军律师。张律师表示,租户擅自更换锁的做法确实不当,因为房主可能会担心钥匙流失,有不安全因素。房主可以要求重新更换锁以及配置的钥匙,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承租人负担,但是不退还租房押金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张律师还提醒要确定租赁关系的双方,在事先应该先检查房子内包括大件家具、家用电器等在内的物资的完好情况,可以拍照或者以文字记录作为依据,在租赁合同里对这些物品如被损坏该如何赔偿要有明确的表述。这样在租赁关系结束时,如果物品确有破损,双方也有依据,避免双方起争执。

  亲爱的读者,作为租房户或者房主,您是否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品尝过租房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呢?您可以和我们联系。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