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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一小区七楼以上要交二次加压费

A-A+2014年12月15日14:37沧州晚报评论

  入住小区已有四年,前些天物业公司贴出通知,需要七层及以上住户从2015年开始缴纳自来水管道二次加压费。一些居民对物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价格有些质疑,不知这样收费是否合理。近日,家住运河区隆华小区9号楼的居民向记者反映了此事。对此,小区物业公司表示,这部分费用原先一直由单位负责缴纳,现单位没有能力再承担费用,所以需要居民分摊。市物价局表示,没有备案的物业公司,可与居民自行协商。

  居民疑问:

  为啥收二次加压费12月12日,运河区隆华小区9号楼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2010年入住小区,这四年来一直没人通知她缴纳二次加压费,然而前几天物业在小区内贴出了通知,要求9号楼7层及以上的高层住户缴纳2015年的自来水二次加压费。“我们小区只有9号楼是高层住宅楼,但以前没收过二次加压费,为什么突然要收费了?”王女士住在高层,这几年的物业费和各项需要交纳的费用她一直按时交,物业要收二次加压费是否合理?她对此有些不解。

  当天9时,记者来到隆华小区,看到了贴在警卫室和9号楼各单元门口的通知。通知上写着:“九号楼七层(含七层)以上的业主,自2015年1月1日开始交自来水二次加压电费,每户每月15元。”落款为隆华小区物业,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物业:

  原先单位出现居民均摊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隆华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室。对于收取二次加压费的原因,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小区里9号楼为高层住宅楼,共13层,其中7层及以上楼层有70多户居民。“原先高层自来水二次加压的一系列费用一直由所属单位负责,现在单位没有能力再承担这些费用。”这位工作人员说,从2015年开始,就需要7层及以上的高层居民分摊。谈到每月15元的依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定价标准是根据几年来二次加压所产生的电费、人工费、维修费、磨损费等费用的支出核算出来的,他们还安装了新的电表。

  物价局:

  物业可与居民协商

  随后,记者联系到市物价局相关科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是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业公司,要根据《关于修订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调整等级基准价的通知》沧价经费字[2012]27号第十四条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而隆华小区之前属于单位管理,物业公司没有在物价局备案,针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可以与居民及单位协商,制定出合适的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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