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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被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

A-A+2015年5月25日10:20沧州日报评论

  本报讯(孙健马志辉)日前,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第四次会议上,沧州连同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被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并与天津对接,共同加快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步伐。这是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按照相关规定,在北京、天津、沧州、唐山、廊坊、保定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率先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大范围的空气重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要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积极开展农村采暖优质煤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天然气、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探索洁净燃料的应用,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同时,天津对接沧州、唐山,为两地提供资金、技术支持,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共同加快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步伐。

  今年,我市计划全面推广洁净煤,将新建11个洁净型煤配煤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配送网络;加快风电、光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优化全市能源结构;对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供热管网进行增容改造,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确保年底全市净削减煤炭消费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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