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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脑瘫患儿治疗康复项目启动

A-A+2015年7月8日09:56沧州日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魏焕光通讯员郭海霞)昨天,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贫困脑瘫患儿早期治疗康复项目6月1日启动。每个贫困脑瘫患儿最高可获1.8万元的康复救助金。这个项目救助对象为:具有河北省户籍、6周岁以下(含6周岁)、家庭贫困的脑瘫患儿,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受助者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尚未参加医保的也可纳入救助范围),因父、母去世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而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优先救助,贫困脑瘫患儿需在定点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接受早期医疗康复治疗不少于一个疗程。

  脑瘫患儿在定点医院接受不少于一个疗程的康复治疗,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助飞天使基金”每个疗程资助不多于3000元的救助金,救助总额不超过1.5万元。为保证治疗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定点医院应与患儿监护人签订协议,要求一年内完成整个治疗过程。在定点医院一年内连续治疗时间超过5个疗程的(不含5个疗程),在救助总额的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定点医院对贫困脑瘫患儿开放人道救助通道,分疗程先行垫付确定资助额度内的治疗费用,对特别困难的给予适当医疗费用减免。

  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患儿监护人,先向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符合初筛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填写《河北省助飞天使基金申请表》后,持患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到当地县级红十字会部门登记后,康复项目专家委员会将会最终确定受资助贫困脑瘫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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