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我市将对区域内普通高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时间为8月20日之前。
为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做出了扶持政策。据介绍,2013年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每人可获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根据要求,我市各高校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集中申请,本年度高校申请时间为8月20日之前;毕业年度内下半年新增加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向毕业高校申请求职补贴,在第二年集中办理时一并发放。
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须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与毕业生关系和享受低保时间段等情况)、个人银行账户等,并如实填写《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