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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两年内完成“一乡一法庭”建设

A-A+2014年4月4日17:21法制日报——法制网评论

  法制网讯 记者马竞 见习记者周宵鹏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全市“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法庭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建设174个乡法庭的目标。

  《实施方案》对乡法庭的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物质装备和建设进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乡法庭确定庭长一人,每周定期到法庭开展工作,书记员一人(可由人民陪审员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工作职责方面,主要是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宣传法制、参与综合治理、司法确认、培训联系人民陪审员。沧州中院将对各地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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