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河北|资讯|同城|美食|时尚|旅游|城市|健康|教育|汽车|优惠商家|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衡水>社会新闻>正文

衡水市冀州交警六小时抓获肇事逃逸者

A-A+2014年2月8日09:31中国经济网-河北频道评论

  中国经济网衡水2月7日讯(华超 通讯员 王其壮 齐文志)2月5日,大年初六,下午四点半,冀州辖区106国道300km+765m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死亡,肇事车辆逃逸。

  16时40分,冀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王洪新迅速指示坚决破案,副大队长董洪祥带领当日值班的5名民警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勘查。民警发现自行车倒在路边,伤者倒在自行车旁(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只发现一个反光镜,肇事车无影无踪。专案组按照王洪新的指令兵分二路,扩大搜索范围,一路利用冀州市辖区所有路段卡口录像对行经的车辆进行比对,对本地车辆进行排查;另一路前往衡水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对106国道卡口录像对行经的车辆进行比对。

  20点39分,前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的民警反馈回信,有一辆车牌为冀T**81E的黑色轿车有重大嫌疑。从该车行驶路线看,自枣强经过时车辆完好,再经过106国道南田监控路口时该车前保险杠有破损,右侧反光镜缺失。经过专案组分析该车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经查该车车主为枣强县大营镇某村村民陈某。

  当晚21时,民警薄文迁、范士龙、殷国军前往枣强进行调查取证,民警到达陈某某家中后,对该车车主及驾驶员进行询问。当询问驾驶员陈某某时,民警见其神情闪烁、言辞含糊,结合有关证据,确定其有重大嫌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政策攻心,陈某某终于承认了自己驾车撞人后逃逸全过程。据陈交代,他驾驶该车到衡水四院送病人时,在106国道300KM+765M处发生了撞人事故,因为害怕便逃跑到衡水将车放在衡水四院自己租车回枣强。

  23时许,民警薄文迁等在驾驶员陈某某的指领下,到衡水四院将藏匿的肇事车辆暂扣。目前,陈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新浪河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