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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桃城区司法局三点用力提升服务水平

A-A+2013年11月5日16:06中国经济网-河北频道评论

  中国经济网衡水11月5日讯(记者 慕楷 通讯员 仉建北)连日来,衡水市桃城区司法局通过开展示范点工作,在基层人民调解、依法治理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通过示范点效应带动各方面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做好基层调解示范点。在完善“以案定补”调解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并实施了衡桃司[2013]9号文件《鼓励司法所增创基层村(居)标准化调委会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励基层调解工作,逐步落实调解工作组织制度,规范调解记录文书档案,培育示范点16个,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基层调解工作。

  建好普法示范点。通过增加投入,制作展牌和购置档案用品等,初步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依法治校示范校等14个示范普法工作单位,对示范点学法、用法、宣传法律知识制度进行统一细化逐批上墙,建设法治文化街(廊),并对各项档案材料进一步规范,以点带面不断浓厚全区普法工作氛围。

  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指导辖区各司法所利用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四个信息平台和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的监管,并出资为各司法所配置档案用品,逐步规范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基本情况、走访、组织学习等工作档案文字材料,制定实施衡桃司8号《基层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及奖惩(试行)》,通过制度进一步激励基层司法工作者的积极性,现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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