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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警方连破数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A-A+2014年2月18日16:03中国经济网-河北频道评论

  中国经济网衡水2月18日讯(王婷 通讯员 张曼 吴伟)春节期间,河北省衡水市交警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并积极加强与其他警种部门的协调联动,连续侦破数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月28日19时许,武强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307国道巡逻时,发现一位老人躺在路边已经死亡,身体、头部有碾扎痕迹,旁边还有一辆倒地的自行车。事故民警赶到后,经细致勘验并调取了现场周边所有监控录像,最终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红色解放系列大型货车。29日上午,专案组兵分多路,分别前往深州、饶阳、献县、泊头、沧州南皮等县市调取卡口录像,查找嫌疑车辆。大年三十这天,在河北沧县,专案民警终于通过对撞击痕迹及遗留物品对比,确定了车牌号为“冀JN1***”的大型货车为肇事车辆,并从车上提取了衣物、血液等证物。专案民警对司机家属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于2月2日投案自首,现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月3日晚,武强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立志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肇事车辆逃逸。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一面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一面展开现场勘查。事故现场发现肇事车辆遗留转向灯的灯罩一个,据此确定肇事逃逸车为一辆摩托车。通过询问路人,民警获悉了车辆逃逸方向,并立即沿途进行追查。在距离现场约300米的路边野地里,民警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冀TQC***”的摩托车,经过撞击痕迹及现场遗留物品比对,确定该车即为肇事车辆。查询确定车辆信息后,民警立即赶往车主家中展开调查。车主刘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月5日16时许,冀州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106国道300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死亡,肇事车辆逃逸。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根据现场遗留的一个反光镜,专案民警利用视频监控录像对行经现场及106国道附近卡口的所有车辆逐一进行比对。到2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T7****”的黑色轿车自枣强县卡口经过时车辆完好,再经过106国道南田监控路口时该车前保险杠有破损,右侧反光镜缺失,据此判断此车极有可能就是肇事车辆。经核查,该车车主为枣强县大营镇的陈某。民警迅速前往陈某家中调查取证,陈某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2月6日15时许,景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赵安公路苏王庄附近一辆轿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轿车逃逸。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询问知情群众,有人称肇事车辆为一辆号牌为“鲁NN3***”的黑色轿车。办案民警经过查询,锁定车主为刘集乡的张某。民警迅速赶赴刘集乡展开工作,发现张某已不知去向。民警与张某的家属取得联系,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次日上午,张某家属将嫌疑车辆交出,经查看、测量和比对,证实该车即为肇事车辆。同时,其家属也讲述了张某于2月6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况。经过缜密侦查,2月13日中午,民警成功将张某抓获归案。

  2月8日20时许,景县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安郑路双楼村东路段,一辆汽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有人受伤,已送往医院救治。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在现场,民警发现公路南侧一辆电动车倒在路边,现场遗留一块牌号为“津NP8***”的车牌,经询问现场群众得知肇事车辆向东逃逸。民警查询得知,车牌号所有人为景县刘集乡的吴某,随即连夜奔赴刘集展开摸排调查。迫于警方强大的压力,次日下午,肇事者吴某来到景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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