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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司内贼盗窃名牌电视网上售卖露马脚

A-A+2013年12月31日08:40廊坊都市报评论

  看守仓库,见财起意,盗了4台电视机。为尽快出手,居然把出售信息发到了网上。正是这个出售二手电器的网帖,让嫌疑人露出了马脚。

  12月12日16时许,廊坊大城县某电器专卖商店员工向大城县公安局报案,该店仓库被盗名牌电视4台,总价值17000余元。接报案后,大城县公安局留各庄刑警队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勘查现场发现,存放被盗物品的仓库24小时有专人值守,且门窗完好无损,据此分析应是内部人员作案。经对该店员工逐一排查,今年11月突然离职的仓库管理员刘某某(男,25岁,大城县人)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民警们通过走访该店员工得知,刘某某在任职期间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给大家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无意间在互联网上看到一则出售二手电视的网帖。其中出售的电视型号、数量均与该店被盗电视相符,且卖价明显低于进货价格,联系人为闫某某。后经调查,民警查明该网贴是刘某某以其女友的名义发的。据此,确定刘某某即为该案犯罪嫌疑人。

  12月25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其家中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如实供述了10月在该店任库管期间监守自盗,盗得品牌电视机4台,后假借其女友“闫某某”名义在网站上发帖售卖,卖得赃款7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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