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都市报记者 邢建平 通讯员 罗铮 石少林)挽回不了分手女友,心生恨意盗窃女友财物,哪料银行的取款短信提示却让李某露出了马脚。
李某与冉某本是男女朋友,后双方分手。2013年6月24日23时许,心有不甘的李某来到冉某的住处,想问清楚分手原因。可是开门的却是前女友的现任男友董某,冉某躲在卧室不肯见自己,李某只好在客厅等待。被拒的李某心中气愤,而客厅茶几下面的一个女士钱包引起他的注意。趁客厅无人,李某动了歪念,将钱包盗走。该钱包(鉴证价值人民币200元)中装有现金人民币600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
盗窃钱包后的李某并没有就此罢手,2013年6月25日6时43分至47分,知道该银行卡密码的李某在ATM取款机上从卡内分7笔提取了人民币2万元整。6时50分,冉某的手机收到短信提示才发现钱包不见了,并回想起该银行卡的密码只有李某知道,于是赶紧打电话报了警。
6月26日晚,李某再次到冉某的住处找冉某时,被布控的警方抓获。2013年11月9日,三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盗取装有银行卡及现金的钱包,并利用所盗银行卡提取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