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宁 杜伟)明知自己所售的是来路不明的盐,在利益面前,依然铤而走险。近日,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3月中旬,文安县公安局民警在孙氏镇龙街管区南叩村张某的住处发现50公斤包装的永祥牌精制盐120多袋,封包机一台,封口机一台,灌装好的假冒海晶牌2.5公斤装含碘精制盐8袋,海晶牌含碘盐2.5公斤包装袋500多个,张某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
经查,自今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先后从天津市静海县王口镇刘某手中购买18吨永祥牌无碘盐,并购买了包装袋,在家中用灌装机分装成5000多袋精制盐,然后以含碘食用盐对外销售。经检测,张某生产、销售海晶牌食盐并不含碘。文安县属于缺碘地区,在缺碘地区食用非碘盐会引起碘缺乏病。张某以牟利为目的,违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非碘食盐,足以造成碘缺乏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文安县检察院在证据材料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从快从速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该院建议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查清所售无碘食盐去向,让群众用安全盐、放心盐。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