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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盗贼偷了电脑又偷钱 贼心不改终落网

A-A+2014年5月9日10:20廊坊都市报评论

  在饭店观看人打牌时偷了人家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健身俱乐部健身时又偷了人家4300元现金。可以说,第一次偷盗得逞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偷上了瘾,见着不偷,就手痒痒,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去年4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在三河市某饭店职工宿舍内观看他人打牌,趁贺某不备时,将一台笔记本电脑(鉴证价值2911元)盗卖。同年10月24日,转战到三河市某健身俱乐部工作的李某,看到收银员魏某正在熟睡,瞬时又起了盗窃之心,将该店前台抽屉里的4300元现金拿走后挥霍。事发后不久,与李某同在健身俱乐部工作的高某报了案,举报李某具有作案嫌疑。

  去年10月31日晚8点,三河市某派出所民警到某公交车站巡逻时,见李某形迹可疑,便对其进行盘查。在接受盘查之时李某想要逃跑,却没能逃过民警之手。被抓获的李某向民警供述了其在健身俱乐部盗窃的事实后,又供述了盗窃贺某笔记本电脑的犯罪事实。

  三河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记者李新苓通讯员李雪石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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