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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一男子买来生意人手机号 冒名诈骗客户

A-A+2014年5月14日08:24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崔立城)在香河县县城务工的王某,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来电,结果发现他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正是这位陌生人的朋友原先使用的。这让有犯罪前科的王某脑子里灵光一现,他想到通过购买做生意人的手机号码,通过冒名顶替来诈骗他人钱财,用这种方法王某诈骗他人5000元。日前,香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接到陌生来电 想出诈骗手段

  王某是河北省任丘市人,去年3月来到在香河县务工。一天,王某正在工地干活,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来电,说完几句话后,王某得知他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正是这位来电的“陌生人”原来朋友使用的手机号。如果王某不跟这位“陌生人”表明身份,对方不仅把他当成了朋友,还通知他下周去喝喜酒呢。

  王某脑中灵光一现,“如果能购买到一个生意人曾经用过的手机号码,这样一来,没准就能碰上一单生意赚一笔。”于是王某逮准时机准备下手。

  通过熟人成功购买号码 诈骗得手

  去年4月,王某托朋友买到了一个从事建材生意的老板的手机号,该老板觉得卖给王某省去了销号的麻烦,于是答应300元钱将手机号卖给王某。王某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王某就等着“鱼儿”上钩了。

  去年8月份的一天,王某突然接到了一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电话里,一位香河籍男子秦某询问他是不是做建材生意的。王某立刻意识到秦某可能是建材老板生意上的老客户。

  王某心中顿生诈骗之念,立即谎称是生意老板,并骗取了对方的信任。受害人秦某给王某发来订货样品,王某在收到样品后与受害人秦某谈好了价钱,并骗秦某将货款打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收到5000元货款后,王某立即办理了停机保号,并先后分三次从银行提取了受害人秦某打来的货款。

  秦某见货款已打,迟迟收不到货物,再打电话也打不通,就报了案。去年11月21日,王某被香河警方抓获。受害人秦某在香河县城某电线杆上看到了手机号码原主人打出的建材广告,按照号码打过去才知上了当。

  被告人系累犯 判一年罚一万

  今年5月10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男,河北省任丘市人,曾因犯诈骗罪于2002年被判过刑罚,系累犯。经依法审理,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提醒:

  该案件中诈骗犯罪分子通过购买别人的手机号码,“冒名顶替”与他人做“生意”来诈骗钱财,而受害人往往因缺少警惕而上当受骗。

  此案件提醒公民,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号码转卖给陌生人,给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可趁之机,同时在涉及财务转账交易时,切勿疏忽大意,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最好能够实现“当面交易,货到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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