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然 通讯员 丁辉)6月11日13时左右,安次公安分局西小区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辖区金光西道某饭店内有一名女子报警,称有人欲对其实施强奸。
值班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在案发饭店的二楼雅间内,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民警遂对受害人辛某(女,22岁,黑龙江省人)以及现场目击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民警经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化名王某某后与受害人辛某在“陌陌”社交软件上聊天认识。6月11日中午,王某以为辛某办理健身卡为名约辛某到金光西道某饭店吃饭。
吃饭过程中,王某心生邪念,在饭店雅间内欲对辛某进行强奸。辛某在极力反抗中头部、腿部受伤,后辛某报警。王某见机逃跑,逃跑过程中王某还将辛某钱包中700元现金抢走。
办案民警决定通过电话将王某诱至辛某住处进行抓捕。6月11日晚19时,王某应约前往辛某的住处。王某刚一出现,伏击民警一冲而上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1岁,安次区人)对其在某饭店欲强奸辛某并抢走现金7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安次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