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儒莲 张萌)公共场所吃饭大声喧哗,影响了别人也引来了危险。日前,三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人案件。
今年6月2日晚8点半,徐某与同事在某步行街一烧烤店内吃饭,同在饭店吃饭的冯某等人嫌他们说话声音太大,吓到了孩子,为此双方动起手来。30分钟后,徐某的家人找他回家,当徐某等人走到某步行街一面馆对面南侧大概20米处时,冯某等人又找到他们,与徐某厮打在一起。在撕扯过程中,冯某用刀对着徐某的肚子扎了数下,造成了徐某重伤。事发当晚,徐某姐夫曲某打电话报了警。7月12日,冯某被民警网上通缉。7月15日晚10点半左右,特警大队队员在三河燕郊一旅店内将冯某抓获并刑事拘留。
三河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