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纳新
房子本已经抵押给银行,无良的房主却又上演“一房二卖”的闹剧,伪造假的房产证骗取购房人的巨款,可是钱到手后还没捂热,就被三河市公安局民警给抓了正着。
9月16日20时许,三河市公安局燕郊治安分局行动队接辖区王某某报案称:9月14日18时许,自己在三河市燕郊某房产中介内被一名叫杨某某的男子以卖房为名诈骗现金4万元。
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民警得知:9月14日17时,王某某在某房产中介处看中某小区的一处住宅,后通过中介与房主杨某某见面商谈后,于当日18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中介服务人员的见证下,王某某付给杨某某购房预付款4万元。15日,王某某接二手房工作人员电话称,杨某某毁约不同意卖房,中介并告知王某某,经过房管局鉴定,杨某某提供的房产证系伪造。中介联系杨某某退还王某某的预付金,但是杨某某拒不归还,商谈无果后,王某某遂报案。
为了早日帮助王某某拿到预付款,办案民警将杨某某依法传唤到公安局,经大量的工作,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房屋在已经抵押给银行的的情况下伪造假的房产证再次出售,并通过房产中介与王某某签订假的房屋买卖合同,骗取王某某4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三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