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刘明洁)同住一小区的两个孩子经常一起玩,却因嬉戏玩耍时一个孩子用砖头砸伤了另一个孩子的鼻子,使双方家长都起了隔阂,并因此打起了官司。
杨明(化名)和高新(化名)同住在香河县某小区,两个孩子是同学,经常在一起玩。4月1日下午,两个小伙伴放学后相约在楼下玩耍。玩耍时,杨明向高新掷石子,高新则用木板挡,但石子还是击中了高新的眼睛。高新叫杨明住手,但杨明以为高新还是在跟自己闹着玩,就继续掷石子。高新恼怒之下,抄起身边一块砖头扔向杨明,杨明鼻子受伤流血。双方父母赶忙将杨明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杨明伤得还不轻,双侧鼻骨骨折,右侧鼻骨塌陷。杨明的父母不干了,为讨回“公道”,将高新及其家长告上了法庭。
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判决高新父母赔偿杨明医药费等各项损失547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