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儒连 张萌)男女朋友吵架闹分手很无奈,但如果因此故意伤害对方,那便是法理情理皆难容。这不,家住三河的梁天,就因不满女友提分手对其大打出手,结果是赔了钱又获刑。
2013年11月19日深夜,在梁天家里,因同居女友刘红提出分手,两人发生争执,梁天对刘红拳打脚踢,并抓住她的头发往地板和墙上撞。事后,刘红感到右侧胸部疼痛,到医院诊断后发现竟有三处肋骨骨折,经医治好后,此事告一段落。
今年1月5日下午3点,怀有身孕的刘红因未按梁天规定的时间回家,梁天与刘红大吵了起来,并用凳子、拖把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头部流血。第二天早上7点,刘红提出分手,并表示要去打胎,导致梁天再次对刘红进行殴打。断断续续的殴打持续了一天时间。事后,刘红报了警。经鉴定,刘红前后两次所受损伤均评定为轻伤二级。
最终,经三河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梁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损失2万余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