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高超
日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布,今年7月,大城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利用POS机刷卡获取银行卡信息实施诈骗的案件,揭开了这一新型犯罪形式背后的黑幕。
7月27日,大城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起信用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澳门利用安装了读卡器的POS机,以高额港币兑换率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刷卡兑换港币,以此窃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并于珠海复制银行卡二十余张,随后窜至大城县,并用复制的银行卡先后在沧州青县、任丘、天津静海的ATM机上取走现金35万元。
7月26日夜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大城县里坦镇农行ATM机转走2万元,取走现金1万元。查明案情后,大城经侦大队立即展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的抓捕工作。
7月27日,办案民警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对其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已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在办银行卡时开通短信提示业务,消费者刷卡消费后,应及时查看银行卡账户余额,倘若发现未扣款或者“不明被盗刷”的情况,应及时向银行挂失或冻结账户,并向警方报案。持卡人最好设置消费限额,设置银行卡消费每日限制次数和对每次交易限制数额,将尽可能地使损失减至最小,勿将大量资金存为活期存款。
持卡人要注意用卡安全,输入密码时注意遮挡,防范POS机上的“小耳朵”等可疑装置。
如市民有在可疑POS机刷卡消费的,请及时到金融机构更换银行卡、更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