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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现可报名

A-A+2014年10月10日09:26廊坊都市报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陈万林记者黄涛)日前,经河北省就业服务局批准,廊坊市就业服务局发布了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包括廊坊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在内的17家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1173个。见习单位和岗位详情,求职者可登录河北就业网查询,或电话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异地生源),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大部分岗位要求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

  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应按月为见习人员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除了基本生活补助,见习人员还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费用由见习单位负担。在企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见习的,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时,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连续工作年限。

  企业见习单位要签约“留人”

  已发布的企业见习岗中,除说明岗位要求及岗位待遇外,还标注有数额不等的留用率。如富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约定留用率80%,华元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留用率90%等。也就是说,见习人员只要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愿意留用,最终可成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都要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企业用人单位还要填写《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对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的留用率,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向见习单位或其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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